[处理过程及结果]
消委会查明,经营者以加入成为会员,送礼品、免费体验、免费领鸡蛋等方式,专门招揽、吸引老年人参加每天多达5场次的健康讲座,表面上是介绍、讲解健康养生知识,实则是推销其产品,并宣称其产品是最好的医药、最好的保健食品、最完美的天然食品,长期服用可以改善人体健康、有效预防各种疾病等,而该产品仅是一种普通的预包装食品。经消委会组织调解达成协议:经营者赔偿消费者损失共计18240元。该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,并生效履行。同时,县消委会按照“诉转案”程序,将该案移交叙永县工商质监局立案查处。
[案例评析]
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。近年来,出现打着健康养生的旗号,以讲座、体验、旅游、收藏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活动销售质次价高的产品的侵权现象,应加强教育引导和社会共治,净化老年消费市场,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案例三:
共享单车押金不返还 省市消委两级联动终解决
[案情简介]
2017年5月20日,姚女士向绵阳市消委会(以下简称消委会)投诉称2017年4月16日在绵阳经开区下载某公司(以下简称经营者)的APP使用了某单车,并于当日申请退押金199元,截止到投诉当日仍没有收到经营者退还的押金。2017年5月下旬开始,短短两个月的时候,消委会陆续接到150多件投诉该经营者无法按承诺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单车押金的案件。据消费者反映,经营者公布的400全国服务热线经常处于占线、拨通后无人接听的状态,通过各种渠道都无法查询到该公司的详细信息,请求消委会帮助维权。
[处理过程及结果]
消委会对该案进行调查,经营者称因与APP程序设计商终止了合作,导致数据库绝大部分数据丢失,在无法核实消费者的注册信息的情况下,才使消费者的押金不能及时退还。消委会反复与经营者协商,同时书面向省消委会进行了汇报。经省消委会及时约谈经营者负责人后,最终经营者拿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:增加多部热线电话,并派专人负责绵阳地区投诉处理。随后,市消委会随机进行了回访,该类投诉已陆续得到解决。目前,该单车仍有投诉,但解决起来已顺畅多了。
[案例评析]
共享单车为新型的服务和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,备受消费者的青睐而风靡全国,成为当前共享服务热点,而无法及时退还消费者押金等投诉问题不断,也让如何实现对押金的有效监管,切实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。
案例四:
保价20万元寄燕窝 快递时受损如何赔
(一)案情简介
2017年5月10日消费者吴女士(以下简称消费者)向自贡市消委会投诉称于2017年4月12日在自贡市某快递公司(以下简称经营者)处邮寄10斤燕窝到北京,并支付了1000元的保价费,保价20万元,另支付了运费和包装费391元。2017年4月13日,货物到达目的地以后,经快递公司员工与收货人共同拍照和录像确认,燕窝已经毁损。快递公司又擅自将毁损的燕窝运回成都,造成二次毁损。事发后,与经营者就燕窝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,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(二)处理过程及结果
消委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投诉材料、保价单及快递合同等相关证据依法展开调查,认为消费者已与经营者达成了保价协议,经营者应按约定的保价金额承担赔偿责任。经过多次调解,经营者以消费者未提供燕窝价值证明等为由只同意赔5万元,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消委会终止调解后,积极支持消费者诉讼。经法院一审判决经营者赔偿消费者货物损失20万元,并退还运费及包装费391元。经营者上诉后,经二审法院调解,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5万元,并退还391元运费和包装费。
(三)案例评析
本案是一起因快递服务引发的消费争议,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涉案燕窝的损失金额认定问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第四十七条及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消费者主张理应得到支持。快递服务中因格式合同条款、快递时限、服务质量等引的消费争议时有发生,应不断加强快递行业的规范,提升服务质量,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2022-02-17 10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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