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(11月7日),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《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(试行)》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有媒体称,这是南京楼市的“一小步”,但很有可能是中国楼市转折性的“关键一步”。
新政有什么亮点?
1、各类人才均适用,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政策范围。
包括海内外人才、学历型、技能型、管理型、经验型人才、机关事业单位、重点企业、教育、医疗领域人才等。
2、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。
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,对人才关注度较高的商品房项目,可采取整体筹集、集中供应的方式。其他商品房项目按比例筹集,最高可达该批次项目申请上市销售量的30%。
3、人才购房最优先,按人才优先、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选房。
人才凭《人才购房证明》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,相关开发企业按照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,确定人才入围名单,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。比如,某楼盘销售100套房源,有30名人才申请该楼盘,则由这30名人才优先选购,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购房人再依次选购。
4、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,办理报名登记、选房、认购、缴款、签约等手续时须本人持《人才购房证明》,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。
5、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、便捷的金融服务。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、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。
6、本市户籍相当于A、B、C类人才须申请时,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㎡,其他人才须申请时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。
7、这一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届时将同步开启网上申请受理通道。
专家怎么看新政?
人才优先选房的政策并不是南京首创。今年6月,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细则出台,在园区就业、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,且个人及家庭(含未成年子女)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,可申请优先购买园区商品房。
而南京今天的政策更像是“升级版”,涵盖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商品住宅,人才对象也不局限于高尖端人才。
针对这个新政,业内专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。
资深媒体人刘晓博认为,这个政策值得支持。“所有存在较大住房矛盾的一二线城市,至少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,都应该学习南京。”
住宅是商品,但更是生活必需品,跟柴米油盐类似。尤其是供需矛盾巨大的中心城市,住房矛盾可能催生严重的社会问题。所以,政府有权对新房销售全面管制。
在严格限价的背景下,新房会比二手房便宜,成为重要的红利。这时候,怎样分配红利就成为一个重大社会问题。深圳的5000万蹲,以及深业中城的冻结资金140亿,其实都不最理想的销售方式(没有实现人才、刚需优先)。
刘晓博认为,中心城市应该在住建局下面成立二级的“住房销售局”,管控全部的新房销售。把红利优先释放给刚需购房者(还可以考虑配套更低的首付、更低的房贷利率,引入社会监督员),也就是在这个城市工作、生活,但没有买房的家庭。在刚需里,优先考虑给城市发展急需的人才。
当刚需(人才刚需+普通刚需)购房买完之后,才能轮到二套房、三套房家庭。而且要实现全透明,信息充分公示,保障基本的公平。
而南京房地产学会会长吴翔华则认为,这个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力其实并不大,实际效果并不会太强。
房屋是刚需,保障居民住房是官方的责任。目前,南京针对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,设置有相对应的住房产品。低收入人群,符合条件的,可以申请保障房;而商品房,则是面向本身有购买实力的人群。但在二者之间,出现了收入算不得低保、但也难以实现自由购房的“夹心阶层”,这个群体规模庞大,且也包含着城市主要生产力与中端人才,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十分迫切。
官方为了留住人才人口,选择了改良“人才住房”政策的方法。这其实是房价高涨之下,住房保障线却没相应提高而导致的无奈之举。
这个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,最大的吸引力在于“优先购买”上。对于市场上受到限价、倒挂较为严重、每次开盘中签率都比较低的楼盘,人才可以“插队”,在普通购房者之前选房。说白了,就是人才比普通人更有机会赚到差价。
限价政策本身就是违反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的。但既然已经实行了,官方利用限价政策的“缝隙”当做“福利”,给了人才积极买房且留在南京的理由。
但现在的情况是,限价红线在松动,限价盘、倒挂盘越来越少,这个所谓的“福利”的实际效果也在削弱。
对于高端人才而言,其本身就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买到好的商品住宅,现在给的优先权,实际上是以牺牲了别人的购房机会为代价,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;
而对于中低端人才而言,一方面是给了他们“投机炒房”的机会;另一方面,政策并没有给出实际上的价格优惠,抢手的项目依然可以设置高门槛来筛选客户,优先权名存实亡,买不起还是买不起。
不少网友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新政具体内容:
一、供应对象:《办法》中商品住房供应对象有七类:
一是在我市工作,相当于《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》中的AE类人才;
二是在我市工作,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;
三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,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;
四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,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;
五是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,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;
六是在我市工作,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,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。这六类人才须同时具备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,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。
七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。
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,包含海外人才和港、澳、台人才。其中,本市户籍相当于A、B、C类人才须申请时,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,其他人才须申请时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。
二、供应房源及供应方式:根据供应房源的不同来源,采取集中和分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供应。
一是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集中供应。根据每个项目的不同特点,结合位置、套型、价格等因素单独制定销售方案,在方案中明确供应的房源、数量、价格、对象等内容并向社会公示,人才凭《人才购房证明》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,由政府指定的单位或开发企业按照销售方案组织人才集中选房。
二是市场优先供应的房源分批供应。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计划,在“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”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联系方式,人才凭《人才购房证明》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,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(现售备案)后,按照“人才优先,过程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,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。其中需要摇号的项目,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(现售备案)后,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号,并根据项目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%30%确定入才入围名单,按人才优先、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。
未入围的人才不纳入本批次人才选房,该部分人才可报名参加其他购房人摇号或轮候下一期开盘房源,也可在《人才购房证明》有效期内选择其他商品住房。不需要摇号的项目,相关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(现售备案)后,根据销售方案,按人才优先、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。
三、本次出合的《办法》中相对于以往人才购买商品房政策主要有三大特点:
第一个特点是各类人才全覆盖。学历型、技能型、管理型、经验型人才都在列;海内外人才全部囊括;重点企业教育、医疗领域人才全涉及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首次纳入购房服务政策范围。
第二个特点是筹集房源极广泛。全市可售商品房均可作为供应房源,采取整体筹集和按比例筹集相结合的方式,实现全市商品住房全覆盖。对人才关注度较高的商品房项目,可采取整体筹集、集中供应的方式。其他商品房项目按比例筹集,最高可达该批次项目申请上市销售量的30%。
第三个特点是人才购房最优先。人才凭《人才购房证明》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,相关开发企业按照摇号或者抽签的方式确定人才选房顺序,确定人才入围名单,按人才优先其他购房人递进的顺序组织选房。比如,某楼盘销售100套房源,有30名人才申请该楼盘,则由这30名人才优先选购,其余70套房源由其他购房人再依次选购。
四、申请流程
人才通过“我的南京”APP或“南京房产微政务”微信公众号,在线申请购房服务。以我的南京APP为例,申请渠道为“南京房产——人才安居——人才购房服务”,申请时需如实填写信息,并根据系统提示,提供劳动关系、业绩履历等材料。
2022-02-17 10:35
2022-02-17 10:31
2022-02-17 10:28
2022-02-17 10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