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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后租房攻略:谨防伪造房产证诈骗 转租房子要谨慎

来源:房掌柜  整理 绵阳房掌柜  2018-03-08 11:31:44
[摘要]现在归纳总结了几种常见的租房诈骗类型,提醒拉萨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谨慎小心,以免上当受骗

  春节过后,外来务工人员陆续返回拉萨,房屋出租行业又开始火爆起来。一些不法分子瞅准了这个时机,抓住大量群众想要租房的心理,伺机诈骗作案。现在归纳总结了几种常见的租房诈骗类型,提醒拉萨租客在租房时一定要谨慎小心,以免上当受骗。

  谨防伪造房产证诈骗

  骗子可能制作假房产证,再以房主名义在网上或中介机构发布租房信息,引诱受害人上当受骗。罗布房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罗布先生介绍:“租房者在决定租房后,可以主动向出租人提出到公安机关备案,以防被假冒房东诈骗。另外,最好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机构租房,也可以实地查看或通过周边邻居了解真实房主姓名与‘租房房主’是否一致。”

  看清“定金”“押金”

  作为承租人,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都会被要求缴纳一定的押金(一般是一个月的租金),并约定好在租赁期满后返还该押金。那么,“押金”到底什么性质,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呢?

  首先,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。我国法律并未规定租房押金的性质,它的作用大抵就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损坏,同时担保租金按时给付。其次,定金是具有惩罚性的。依照担保法规定,“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”最后,定金是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的。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,换句话说,当事人如果把钱款的性质定义为“定金”,必须落实在字面上。

  转租房子一定要谨慎

  很多骗子会通过短租合同或者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,用租来的房子作为自己的房子假冒房东出租,等租客看房后签署虚假合同骗取租客3个月或是1年的租金。租客入住1个月或几十天后,才被真实房东发现知道自己受骗了。租房时一定要把逾期违约相关责任区分清楚,在缴纳押金时一定要索要收据,到时候凭借收据退押金。

  提醒:一定要找正规的中介公司。另外,什么时候搬进房子,什么时候才把租金付给房东,这样就可避免吃亏。

  谨慎格式条款

  很多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,都是直接在中介公司提前准备的合同范本上签字,并不仔细阅读合同内容,或者仔细阅读了也发现不了其中的“机关”。实践中,很多正规的中介公司都会拿出住建部门提供参考的合同示范文本,但也不排除某些中介公司篡改、增加部分内容。

  作为承租方,首先要知道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。依照规定,租赁合同除了列明房屋基本情况、双方基本情况、租金及租赁期限等基本内容,还应包括钱款支付方式、房屋使用要求、维修责任、物业等费用的交纳、违约责任等具体操作层面内容。同时,还应当明白,租赁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,如在审查合同时间节点、给付条件、违约责任等时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条款,有权利提出并要求变更,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出现问题后陷于被动。

  注意胡乱收取信息费

  一些不良中介人员可能抓住租房者租房心切的心理,假称自己手上有符合租房者需求的好房源,声称可以带其去看房,但在看房前却向租房者索要信息费。而后不良中介人员往往把租房者带去看一些毫不相关的房屋,等到租房者发觉不对劲再和其联系时,不良中介人员往往就会声称已经带租客去看房,只不过租客自己不满意罢了。

  团结新村圣洁房地产信息部的陈总说:“正规的经纪公司都是免费无偿看房,不收取任何相关费用的,所以租房者应该注意,遇到事前收取信息费的情况,多为不法中介,小心上当。”

  低价房租请君入瓮

  现在的骗子很聪明,以热门区域低价出租房源为诱饵,引导租客电话联系,然后假装在外地出差可邮递钥匙和合同,发送假房产证和身份证作为证明,待租客相信后,就催促租客转账付租金或定金。在得手后手机关机了,然后就逃之夭夭。

  另外,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房产部的索总称:“现在有些中介在网上发布假的租房信息,以低价出租房为诱饵,骗取租客信息。当租客打电话询问该房源时,中介就谎称该房子已经租出去了,然后给租客介绍其它房源。”所以,在这里要提醒租客:千万不要相信网上的超低价出租房,这种房源很容易分辨。

  小心“网贷”骗局

  2017年3月,租客刘先生在一家小型房屋中介公司“押一付三”租了一间房。但仅住了几天,另一家房屋管理公司就以收购原中介公司为名,要求刘先生重签租房合同,并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。而房租缴纳须通过一个第三方APP支付,刘先生发现该APP实际上是一个分期贷款的APP。

  原来,中介所谓的“公司被收购”,实际是自导自演的骗局。他们以“扣押金” “换门锁”和“降低房租”“押一付一” “免服务费”等方式威逼利诱刘先生重新签合同,就是为了骗取刘先生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,进而利用这些信息在网贷平台办理贷款。刘先生在骗子要求的APP上按月支付房租,实际上就是在给骗子还贷款。

  这是近一年来发展的最新骗局。很多“黑中介”深谙租客心理,首次签订租赁合同时看似正规,不久便自导自演“被收购”“APP付房租”的骗局,租客面对中介的“威逼利诱”往往稀里糊涂签了,却不知后面的麻烦。

  作为租客,要明确以下三点:1.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,首次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,如遇类似情况应当严肃声明拒绝变更、重新签订合同,并要求按照原合同履行。2.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理性面对中介的“威逼利诱”,不贪小便宜,更不能轻信中介的口头承诺,如遇黑中介滋扰或拒不履行合同,可以保留证据报警和起诉。3.变更合同需慎之又慎。如需重新签订合同,同样要像第一次签订合同一样,仔细审查合同条款,特别重点关注与租金相关的条款,比如:付款方式、付款期限、付款账户等等,这些都直接影响租客自身权益。

(房掌柜整理来自西藏日报、千龙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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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庄晓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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